1、季节性流感在我国发病的一个基本情况,其主要危害。
一般表现为急性起病、发热(可达39-40°C),伴畏寒、寒战、头痛、肌肉和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痛、咳嗽,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颜面潮红、眼结膜轻度充血,也可有呕吐、腹泻等症状。
轻症流感常与普通感冒表现相似,但其发热和全身症状更明显。
重症病例可出现病毒性肺炎、继发细菌性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等肺外表现及多种并发症。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措施。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于二类疫苗,自愿、自费接种。原则上,接种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疫苗且无禁忌症的人提供免疫服务。为降低高危人群罹患流感及感染后发生严重临床结局的风险,根据《中国季节性流感疫苗应用技术指南(2014-2015)》推荐孕妇、6 月龄-5 岁儿童、60 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及6 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为优先接种对象。
有接种流感疫苗意愿的接种对象,应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向大众公布、具有疫苗接种资质的接种点接种流感疫苗。
3、为什么流感疫苗每年都要打?每年流感疫苗的免疫病毒株是如何确定的?南方和北方地区在打流感疫苗方面有哪些不同之处?
流感病毒发生突变的频率很高。世界卫生组织通过开展全球性监测,监控流感病毒的变异,并根据监测结果,每年2月和9月分别针对北半球和南半球下一个流感季节的季节性流感疫苗候选株进行预测性推荐。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均为三价灭活流感疫苗,可用于≥6月龄人群接种,包括0.25ml和0.5ml两种剂型。0.25ml剂型适用于6~35月龄婴幼儿;0.5ml剂型适用于≥36月龄的人群。南方和北方接种流感疫苗统一遵循以下原则:
(1)接种剂次:从未接种过流感疫苗的6月龄至8岁儿童,首次接种需2剂次(间隔≥4周);以前接种过≥1剂次流感疫苗的儿童,则建议接种1剂。>8岁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
(2)接种时机: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6-8 个月后抗体滴度开始衰减。建议各地在疫苗可及后尽快安排接种,整个流行季节均可以为未接种的对象提供免疫服务。
(3)接种部位:三价灭活流感疫苗应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成人和大年龄儿童首选上臂三角肌接种疫苗,婴幼儿和小龄儿童的接种部位以大腿前外侧为最佳。因为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在肌肉注射时可能发生出血危险,应采用皮下注射。
对鸡蛋或对疫苗中任一成分过敏者不宜接种流感疫苗。伴或不伴发热症状的轻中度急性疾病者,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上次接种流感疫苗后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者,不作为禁忌症,但应特别注意。
接种三价灭活流感疫苗是安全的,但注射部位一过性局部反应较常见(接种部位红晕、肿胀、硬结、疼痛、烧灼感等);既往无流感疫苗抗原暴露史的受种者(如幼儿)可出现发热、全身不适、肌痛及其他全身性不良事件(如头痛、头晕、嗜睡、乏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但程度均较轻微,极少出现重度反应。
接种完成后接种医生应告知接种对象留下观察30分钟再离开。回家后注意休息,有任何不适随时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