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常应由一名党的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就《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作出说明,使委员们对《决议》(草案)的内容有更多的了解,以便在酝酿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在通过《决议》时更好地行使表决权。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决议草案的说明,一般由党委组织部门起草。主要内容包括:
(1)召开党代表大会的依据和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
(4)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办法。
(5)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原则和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办法。
(6)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党委收到下级党组织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后,应责成组织部对下级党委的请示进行审查,提出批复意见,经党委集体讨论同意后,下发批复文件。批复的主要内容是:
(3)对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及常委、书记、副书记名额、差额比例的意见;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在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中,应把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
(1)回顾和总结过去的工作。全面总结上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到这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之间党的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2)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就地方党组织来说,应包括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
(3)号召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起来,为完成党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起草工作报告,一般应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工作报告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起草工作报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既要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又要亲自调查研究。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在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负责。因此,纪律检查委员会也要向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监督。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中央组织部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对于党费收入和上缴的情况,应该定期向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报告;县以上地方党委对党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应该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并向上一级党委报告书面材料;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市、自治区要将党费收入和使用情况,每年年终一次报送中央组织部备案。
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可由党委组织部起草。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评价;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绩;党费收支的具体情况;这方面的经验或体会。
(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3)改进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起草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应该注意: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报告的情况要属实,提供的数据要准确;二是既要肯定过去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三是报告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不要过多地论述,文字不要过长。
严格按照党章和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是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开好党代表大会,选好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完成好党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在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召开代表大会后,应根据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和上级党委的批复精神,向本地区、本单位所属党组织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2)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及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的代表名额,并将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在通知的后边;
(3)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代表选举产生的办法;提出代表产生的时间和每个程序中应呈报的材料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