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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并执行新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31    作者:财务科    来源:     点击:[]

自4月1日期,渭南市中心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按购进价销售,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标准。

特此公告

渭南市中心医院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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